辽宁推16项新举措促经济稳中提质 相关单项补助最高达1000万元
9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提出16条具体举措,真金白银推进全省经济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远飞)9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16条具体举措,真金白银推进全省经济发展。
《措施》提出,要支持产业创新和集群发展。支持产业创新重点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补短板、锻长板。对上述项目由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15%的支持比例,提高到2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
同时,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支持与22个重点产业集群相关的产业链协作配套项目建设,补助范围由主要支持设备类投资扩大到按照项目整体支持,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建设相关投资额的10%,单项补助最高1000万元。
此外,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对符合相关规定,聚焦新领域新赛道,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在辽落地且有实际投资的,省财政按其新增投资额(按比例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部分)规模的1%给予一次性激励,激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鼓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激励。
《措施》还提出,加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对再担保体系合作机构开展的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科技担保业务,在银行分险20%基础上,国担基金及省财政分险比例从合计不超过融资担保金额的40%-60%,提高至不超过70%;对未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科技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担保金额的40%给予风险补偿。
此外,支持企业利用保险资金。对于获得保险资金投资的在辽企业,按照该企业本年度获得新增保险资金投资额的0.5%给予一次性贴息奖补,贴息奖补最高500万元。
同时,《措施》还从加强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赋能企业融资增信、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差异化管理、优化创业投资环境等方面提出鼓励措施,赋能辽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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